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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商投资法草案进行统一审议

来源: 人民日报   日期:2019-03-12 13:37:16  点击: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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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11日上午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外商投资法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商务部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日程安排,3月10日,各代表团对外商投资法草案进行了审议。代表们普遍赞成制定外商投资法,一致认为,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党和国家坚定不移推动对外开放的鲜明立场,充分展现了党和国家把新时代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代表们一致认为,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结改革开放40年利用外资工作的实践经验,凸显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立足于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定位,兼顾中国特色与国际规则,坚持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妥善处理扩大开放和防范风险的关系,必将为新时代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代表们认为,外商投资法立法过程中,认真贯彻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及时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进行认真研读讨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积极回应各方关切,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代表研读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反复修改,不断调整完善。草案符合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要求,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框架合理、内容得当、语言精练,已经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代表们也对草案提出了一些完善性的意见和建议。

大会秘书处法案组及时收集、整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11日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会议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逐条认真研究,对外商投资法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提出了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下一步,将按法定程序提请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主席团会议审议后,再次提请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的决定,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

《人民日报》(2019年03月12日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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