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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汇报---平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9月)

来源: 世界侨网  日期:2018-10-26 10:07:52  点击:1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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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黄德明,周伟生摄影报道)今年以来,平南县围绕实现32个贫困村17415名贫困人口脱贫摘帽目标,筹措扶贫资金2.92亿元,大力实施“扶贫富民工程”,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创新产业扶贫路子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和数据清洗工作经验作为典型获全区推广;9月份,平南县工业园区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综合进度排名全区第一。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


           我县承接自治区(贵港市)非贫困县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核三级指标13项,具体指标25项,目前各项指标正在按阶段工作时间节点推进。
      (一)脱贫摘帽指标完成情况
        1.贫困人口减少。3927户预脱贫户中3426户已全部达标、占87.24%;9项指标中,“有安全饮水、有路通村屯、有电用、有电视看、有基本医疗保障”5项指标已全部达标,其余4项指标达标率均为91%以上。其中3923户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吃穿不愁、3600户有住房保障,3922户有义务教育保障,3745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2.贫困村退出。32个预脱贫村中,“有特色产业、有安全饮水、有电用、有电视看”等4项指标已全部达标。其中10个村“有住房保障”已达标,占31.25%;21个村“有基本医疗保障”已达标,占65.62%;28个村“有义务教育保障”已达标,占87.5%;30个村“有路通村屯”已达标,占93.75%;19个村“有基本公共服务”已达标,占59.37%;10个村“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已达标,占比31.25%;31个村“有好的‘两委班子’”已达标,占96.87%;10个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已达标,占比31.25% 。
      (二)其他扶贫开发成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贫困人口识别准确度、退出、返贫。
             新纳入贫困户129户517人;返贫20户82人;错评整户剔除71户283人。
         2.脱贫攻坚责任落实。
            ①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确保各项要点工作得到落实。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会议各4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7次,讨论研究脱贫攻坚有关议题。按要求细化方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2018年系列重要讲话的要点,并于6月30日前向市报送了工作落实情况表。
           ②党建扶贫。29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已整顿25个。在平山镇、工业园区安置点设立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临时管理委员会,分别选配5名和7名社区干部,并在县工业园区安置点建立“红色一家”,加强社区服务管理。投入1118万元规范化建设村级“一中心七室八有”活动场所,其中48个村委会办公场所等硬件建设已经开工41个,完工26个;36个村委会宣传栏等软件建设已开工24个,完工8个。
           ①教育扶贫。全县33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辍学学生已劝返126人,送教上门148人,剩余65人因厌学辍学,正在加大劝返力度;发放春季学期各类教育资助金1456.2万元、1.45万人次;制定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学校面向社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
          ②健康扶贫。村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参保率均达100%;65187名贫困人口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4527人次,医疗费用共90.07万元,补偿50.32万元,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55.87%;230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90%,未达90%的由政府兜底,发放兜底金1513人398.64万元;享受“先诊疗后付费”6476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939人,总垫付住院费用2327.93万元。
         ③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任务数1250户,已开工898户,竣工197户。
         ④易地扶贫搬迁。2016-2018年共搬迁858户3817人,入住率均达100%。出台后续扶持实施方案,与681搬迁户签订后续扶持发展和就业创业协议。在平山安置点打造“易地搬迁就业致富一条街”。在县工业园区安置点,利用临街50间商铺租赁、农贸市场租赁收益分红,并与园区多家企业达成用工协议,形成强大的后续扶持合力。住房建筑面积及建房自筹资金方面,平山镇安置点以一户一宅形式建设,户均占地面积不超80㎡;工业园区安置点以商品房形式建设,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人均建房自筹资金为0.25万元,符合政策标准。
 
 
        ⑤产业扶贫。按照“贫困村50万元/村、非贫困村贫困户2000元/户”的标准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推动每个贫困村通过土地流转形成连片种植100亩以上产业基地,支持非贫困村就近抱团建设产业基地。成立县级特色产业水果协会和电子行业协会,有效解决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等问题。据统计,79个贫困村已集中土地流转1万多亩,其中71个贫困村完成连片100亩(含)以上种植百香果、柑橘或石硖龙眼,非贫困村抱团建设产业基地27个,全县“5+2”特色产业覆盖率达87.40% 。目前,32个预脱贫村建有新型经营主体或产业基地(含),正常经营且带动20%以上(含)贫困户发展。
        ⑥金融扶贫。建立金融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召开专题会议2次;印发扶贫小额信贷支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发放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用途均符合要求。已按要求回收剔除户和超额度户共18户扶贫小额贷款90万元。
        ⑦贫困村集体经济。运用“支部+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村委+合作社+贫困户”“村民合作社+农民工程队”“盘活资产”等模式,壮大村集体和增加农民收入。目前,全县79个贫困村中5个已脱贫村、10个预脱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3万以上(含);2个预脱贫村收入达2万元以上(含)。
        4.脱贫攻坚工作落实。
        ①一帮一联。全县共选派656名工作队员、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工作;统筹调配6567名干部职工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实现“一帮一联”全覆盖;结合村级活动场所调研,9月份分别到21个乡镇(街道)对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
        ②干部培训。已开展贫困村驻村干部培训、村集体负责人培训、县乡村三级扶贫信息员培训、非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培训、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培训等培训班。
        ③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与致富带头人培训机构签订协议,计划10月9日开展第一期培训。
        5.扶贫资金投入及拨付进度情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3402.8万元,比2017年增加684.3万元,增幅25.17%。第一批、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均符合政策要求。
        6.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情况。扶贫资金安排均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建设,道路建设,管理费均编制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7.监督检查职责履行情况。制定扶贫资金项目约谈制度,召开资金约谈会议1次。积极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事项,共接访144件,其中受理61件,已办结48件。抓好审计和专项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2017年9月26日-11月23日贵港市对我县2016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反馈4大类共13个具体问题26项,已整改完毕22项、无法整改作出说明2个、不在整改范畴2项;2018年县审计局对我县2017年扶贫资金绩效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反馈5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正在整改10个,无法整改作出说明3个,无需整改作出说明1个。
        8.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按国开办发〔2018〕11号文件要求,对第一批、第二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公告公示。


         二、工作亮点
       (一)打造“专人专事推扶贫”队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成立8个专责小组83名干部合署办公;率先在全市成立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落实编制113个;选聘扶贫信息员(档案员)320多名;全县选派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共656名,并按驻村工作队员每人负责30-40户为一格、驻村干部担任网格长的要求,推进贫困户网格化帮扶,实现县乡村三级无缝对接。
      (二)每村打造一个基地推动产业发展。推行“村民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按照“贫困村50万元/村、非贫困村贫困户2000元/户”的标准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推动每个贫困村通过土地流转形成连片种植100亩以上产业基地,支持非贫困村就近抱团建设产业基地,并完善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如道路、通电、节水灌溉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重点发展百香果、柑橘、龙眼等特色产业,鼓励无劳动能力、缺土地或家庭主要劳动能力外出务工贫困户把产业扶贫资金和小额信贷款入股村民合作社经营。特别是在收益分红比例上按照“重点倾斜贫困户收入,保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八一一”原则进行分配(即纯利润的80%分配给贫困户,10%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10%作为产业基地管理人员的激励资金)。同时,实行农业技术人员包村包基地制度,成立县、乡特色产业水果协会和电子行业协会,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签订“保价回收”协议,为扶贫产业基地和贫困户种植项目购买农业生产保险,确保解决好种苗、技术指导、产品销售问题。

       (三)多种模式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贫困村通过“支部+村民合作社+贫困户”“村民合作社+农民工程队”和“电子商务+村集体经济”“盘活集体资产”等模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比如安怀镇新益村3000亩石峡龙眼基地,丹竹镇团结村利用50万元扶持资金建设村级幼儿园都是成功的案例。特别是通过由“村民合作社+农民工程队”承接建设投资额低于50万元的扶贫道路、小型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项目质量和安全的跟踪管理,最后由县扶贫办聘请第三方验收的方式,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的同时,有效解决当地贫困户务工、农户参与建设积极性不高、项目施工有群众阻力的三大问题。
       (四)县、乡、村“三级”共抓数据清洗。按照县镇分级统筹抓推进、镇村信息采集保源头、部门相互协查共提升、信息中心监测促共享的方式,全力抓好数据清洗工作。2018年以来,自治区反馈的7119条疑似问题数据,除因无权限修改或因无身份证无法修改的76条数据之外,其余的7043条已全部清洗完毕。
       (五)“直接结报”制度确保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兜底到90%以上。改变贫困户出院报销需要通过医保报销、民政补助、商业保险、政府兜底等四大板块的繁琐手续,一些贫困户放弃部分小额报销,导致报销比例达不到90%的现状。统一建立医疗费用直接结报及兜底保障机制,通过在县社保局直接结报,简化贫困户住院报销程序,再由政府追回民政、商业保险等应负责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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