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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3000亿元 支持国企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日期:2024-05-18 09:45:49  点击:1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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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17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左宇坤)5月17日下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关情况。

同日上午,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提出,打好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攻坚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央行将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表示,央行将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她进一步解释称,第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是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第二,所收购的商品房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按照保障性住房是用于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的原则,严格把握所收购商品房的户型和面积标准。

第三,城市政府选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该国有企业及所属集团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同时应具备银行授信要求和授信空间,收购后迅速配售或租赁。

第四,自愿参与。城市政府根据当地保障性住房需求、商品房库存水平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参与。符合保障条件的工薪群体自主选择是否参与配售或租赁。房地产企业与收购主体平等协商,自主决定是否出售。

让老百姓按合同约定如期拿到验收合格的房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表示,保交房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措并举、分类处置,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推动项目按时保质交付,让老百姓按合同约定如期拿到验收合格的房子。

“对穷尽手段仍然无法交房的,该走司法途径的要走司法途径,在司法处置中同样要把保护好购房人合法权益摆在首要位置。”董建国表示,处置过程中,要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让违法违规者“金蝉脱壳”,不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蒙混过关。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提及“分类处置”的方式,有助于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这个角度看,这也是和过去“保交楼”的最大差别,即要从工程建设、人民群众诉求等角度落实相关工作。


对合规“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介绍,自今年1月份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以来,截至5月16日,商业银行已按内部审批流程审批通过了“白名单”项目贷款金额9350亿元。

他表示,对合规“白名单”项目做到“应贷尽贷”。对于不同所有制房企的“白名单”项目一视同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新增贷款、存量贷款展期,以及发放并购贷款等多种方式予以融资支持。

严跃进认为,有关部门强调了“应”和“尽”,政府层面推进此类项目应该落实“应进尽进”,银行贷款则应该“应贷尽贷”,这其实说明了工作要优先考虑到房企项目的融资需求。

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可予以资金支持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表示,自然资源部准备出台政策,明确支持地方政府以合理价格收回企业无力继续开发的闲置土地,或者收购司法以及破产拍卖中流拍的土地。这些土地收回、收购以后,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还可以用于建设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改善周边住宅配套条件等。

具体的措施有加大资金支持、给予税费支持、简化工作流程等。例如,建立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对于收回、收购的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予以资金支持;对于收购已经建成的商品房,以及收回、收购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市、县人民政府确认以后,可以按照现有规定,享受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过去存量土地盘活,目的在于减少土地闲置和浪费、为其他领域提供更多的用地支持。但这次重心有所转变,主要是立足缓解房企困难和压降债务层面,我们需要从化解房企债务的角度理解对此类土地的盘活和消化。”严跃进说。

镜鉴咨询创始人张宏伟认为,这意味着已出险房企的各类项目未来要逐渐消化,这些闲置或问题项目,或是退地收回土地,或是被收并购、存量用地盘活。通过各类方式盘活项目,出险企业该出清出清,通过一个一个项目将风险化解掉,未来市场买卖的交易信心也会逐步建立起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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